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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肥工业大学学生实验守则
发布时间:2020-07-07 浏览次数:0
       1、学生应按照课程教学计划,准时上实验课,不得迟到早退。
       2、实验前应认真阅读实验指导书,明确实验目的,步骤,原理,预习有关的理论知识,并接受实验教师的提问和检查。
       3、进入实验室必须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,不得高声喧哗和打闹,不准抽烟、随地吐痰和乱丢纸屑杂物。有净化要求的实验室,进室必须换拖鞋。
       4、做实验时必须严格遵守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,爱护仪器设备,节约使用材料,服从实验教师和技术人员的指导。未经许可不得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及其他物品。
       5、实验中要细心观察,认真记录各种试验数据。不准敷衍,不准抄袭别组数据,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。
       6、实验时必注意安全,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。若出现事故,应立即断电源,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,并保护现场,不得自行处理。
       7、实验完毕,应清理实验现场。经指导教师检查仪器设备、工具、材料和实验记录后,方可离开。
       8、实验后要认真完成实验报告,包括分析结果、处理数据、绘制曲线及图表。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指导教师批改。
       9、在实验过程中,由于不慎造成仪器设备、器皿、工具损坏者,应写出损坏情况报告,并接受检查,由领导根据情况进行处理。
       10、凡违反操作规程、擅自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、私自拆卸仪器而造成事故和损失的,肇事者必须写出书面检查,视情节轻重和认识程度,按章予以赔偿。
       11、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做实验时,应遵守学校开放实验室的相关规定和程序。